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夺回所输赌资既不构成抢劫罪,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发布日期:2009-06-01 作者:沈英华律师
既不构成抢劫罪,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004年2月11日,被告人龚×与被害人王×等在一起赌博,王×赢了九万多元,龚×输了八万多元。于是,龚×怀疑王×杀猪(舞弊),便于同年2月13日纠集琚×、杨×、伍×、邓×、万×等人,借来一把猎枪,在当晚10时许挟持王×至景德镇市冷水尖一偏僻处,对王×采取语言威胁并进行殴打,要王×归还赌博时赢去的八万元钱。王×便打电话叫其朋友程×筹集八万元钱给龚×等人。次日凌晨1时许,龚×等人将王×押至约定的交钱地点景德镇市六中附近,接到程×送来的八万元钱后,龚×等才将王×放走。
2005年7月20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龚×等人犯有敲诈勒索罪为由提起公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龚×等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事实没有异议。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遂于2005年8月4日作出(2005)珠刑初字第98号刑事判决:被告人龚××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龚×对一审判决不服,依法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聘请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英华为二审辩护人(龚×一审未聘请辩护人)。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及一审法院不认为上诉人龚×等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是正确的。因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非法占有公私财产是构成抢劫罪的主要客体之一。赌资虽然可以成为抢劫的对象,但上诉人龚×等仅以所输赌资为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故意。尽管在抢回赌资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但与一般抢劫罪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主观意图不同,客观上也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其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抢劫罪名不能成立。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行为人以其所输或所赢赌资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同样的道理,上诉人龚×等人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同样是侵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非法占有公私财产同样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客体之一。赌资虽然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的对象,但上诉人龚×等仅以所输赌资为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故意。尽管在夺回赌资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但属于事出有因,上诉人龚×的目的是夺回自己所输赌资,与一般敲诈勒索罪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主观意图不同,客观上确实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其行为同样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显而易见,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龚×等人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夺回赌资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但构成敲诈勒索罪并判处龚××有期徒刑七年显然是错误的,二审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上诉人龚×等人的行为构成的是非法拘禁罪且系累犯(龚×曾于2001年10月11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作出(2005)景刑二终字第23号刑事判决:
一、撤消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2005)珠刑初字第98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龚×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结论:行为人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夺回所输(或所赢)赌资既不构成抢劫罪,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二款“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中所谓的“其他犯罪”指的不应当是敲诈勒索罪,因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客观要件和构成抢劫罪的主、客观要件非常类似,如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等等。“其他犯罪”指的应当是非法拘禁罪或故意伤害罪等,即行为人在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夺回所输(或所赢)赌资时,如果采取了非法拘禁的方式或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等,应当承担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责任。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民革景德镇市委会副主委
政协景德镇市委员会常委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
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联系电话:13707981937
Email:s7908@126.com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从“组织卖淫”到“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认罪认罚框架下的精准罪名之辩
- 如何从“实刑建议”到“缓刑两年”
- 张俊杰律师代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成功实现量刑辩护(由实刑建议争取到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会怎么判?
- 擅自出售汽油,构成什么罪?
- 潍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期徒刑辩护至判缓刑
- 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成功辩护减刑4年
- 东莞刑事辩护律师肖响华代理李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成功辩护罪轻
- 东莞律师肖响华案例代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成功辩护不追究刑事
- 东莞律师肖响华代理邓某非法经营罪案成功辩护刑期6年降至1年11月
- 东莞律师肖响华案例代理曹某涉嫌强奸案辩护成功不逮捕侦查阶段被释放
- 东莞律师肖响华代理涉嫌猥亵儿童罪案成功把刑事案件改成行政处罚
- 东莞律师肖响华案例代理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成功辩护减刑4年
- 东莞律师肖响华案例 代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辩护成功:不逮捕重获自由
- 刷单团伙大规模刷单利用平台漏洞骗取补贴构成诈骗罪
热门文章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刑事上诉状(范文)
- 电信诈骗万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被拘留了多久开庭?专业电信诈骗罪辩护律师经验
- 贩卖毒品成功案例
- 和醉酒的女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吗?
- 经典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