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查看资料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公司维权的律师费跟公证费谁支付?

发布日期:2023-12-15    作者:郑思琪律师
郑思琪律师解答:法院一般认为,公司为了维权付出的律师费跟公证费,不是公司因为劳动争议纠纷本身的由员工造成的损失,不属于案件的必要支出,公司如果要求违约员工承担律师费跟公证费的,会被法院以缺乏法律依据的理由驳回的。比如以下这个案件,广州天河区的林某某违反员工忠诚义务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公司要求林某某承担公司维权支付的律师费跟公证费,被法院驳回了。
 
判决书节选:
律师费属于权利主张者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费用,公证费属于公司因取证而产生的诉讼成本,此两项支出均系公司因起诉和取证而产生的维权成本,并非发生于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争议,即该项争议不属于建立在劳动关系上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法院对此不予调处。公司要求林某某支付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