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伪基站”发送短信 辩护成功判处缓刑
武汉“伪基站”发送短信 辩护成功判处缓刑
案情简介:程某某通过网络订购了一台“伪基站”,然后以出去游玩的名义叫上女朋友胡某某,胡某某提供车子并帮忙开车,路途中所有费用程某某承担,平时程某某坐在后排群发以银行消费链接木马网址的诈骗短信,期间胡某某得知程某某的行为违法。两人为了逃避追踪,一路途经多个城市从A城市到B城市到C城市直到武汉光谷,经鉴定沿途群发送短信15万余条,造成通信中断8-12秒,后在武汉地区被抓获。
律师辩护意见:1、本案系程某某策划安排,胡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2、胡某某是在中途才知晓程某某所发短信违法,不能以查明的程某某发送的短信总数作为胡某某的量刑依据,应该从胡某某知晓到案发这段期间发送的短信数量来认定胡某某所发送短信数量。3、胡某某系犯罪未遂;4、胡某某系初犯、无前科;5、胡某某具有如实供述和当天自愿认罪的从轻量刑情节。
法院审理后判决: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件涉及的法律:
1、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诈骗短信的行为,同时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和诈骗罪,根据对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应当以基准刑较重的诈骗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2、“伪基站”设备是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非法无线电通信设备,具有搜取手机用户信息,强行向不特定用户手机发送短信息等功能,使用过程中会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局部阻断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等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 骆某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 骆某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 无罪辩护案----检察院抗诉
- 本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为一起敲诈勒索案成功辩护,最终,检察院未就侦查机关认定
- 湖北开设赌场罪成功变更罪名为赌博罪从轻处罚
- 湖北沐足店经理涉嫌组织卖淫律师辩护不予起诉
- 检察院未建议缓刑法院判决适用缓刑的案例
- 用实例浅析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相关法律问题
- 最高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裁判要旨10则(建议收藏)
- 孔某强盗窃罪案
- 走私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法律定义、犯罪构成、量刑标准、典型案例及预防措施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某甲贩卖毒品原判十五年改判为五年
- 潍坊市奎文成功辩护入户抢劫案例分享
- 进山开美元库,诈骗罪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电信诈骗万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被拘留了多久开庭?专业电信诈骗罪辩护律师经验
- 刑事上诉状(范文)
- 贩卖毒品成功案例
- 和醉酒的女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吗?
- 经典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