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宪法学 >> 查看资料

我国社区选举制度的弊端与优化建议

发布日期:2020-06-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 要: 社区选举制度的完善是加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我国的城市社区选举制度从诞生到逐步发展以来, 为城市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广泛存在的现实问题依然折射除了深刻的民主体制问题。本文通过梳理不同历史阶段我国社区选举的历史使命以及取得的效能, 探索造成社区直接选举弊端的深层次原因, 为我国社区制度的完善提供改善的经验。

  关键词: 新时代; 社区选举; 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1, 内容强调对于社区治理能力的加强已成为新时代国家社会制度创新的重要突破口, 而社区选举制度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多年来沿袭下来的社区选举制度, 因其特有的时代印记及本体制度弊端, 成为掣肘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社区选举制度的改进对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义

  当前阶段我国社会的总体性结构的变化日益增强, 多年来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迁, 造成了利益的多元化和社会的多样性变化, 表现在个体对权利意识的提高和自我意识的发展。

  社区选举制度就是在现有的法律制度的框架下, 用制度规范将多元化的权利主体置于不同的组织架构中, 来保障基本的社会治理能力。社区选举制度的改进有助于促进社区选举的公平和公正, 让真正能代表社区利益的人, 让真正致力于完善社区、发展社区的人得到潜力释放的舞台, 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

我国社区选举制度的弊端与优化建议

  二、社区选举制度的本体性制度弊端

  (一) 公共参与的滞后掣肘直接选举

  城镇居民对选举活动的参与表现的比较冷漠, 有的居民甚至逃避不参加投票选举活动, 造成居民参与选举的热情与程度明显滞后于我们选举所需要的水平和发展需要。例如;去年的一次居民选举公示中有部分居民一是不参与, 即是根本不参与居民委员会选举;二是象征性的参与, 即是有些居民虽然参与了, 但是由于被动动员而不能不参与就是一种敷衍。三是参与的人群以小区中的老年人为主, 弱势群体的人数居多, 而相反经济状况良好的, 文化程度高的知识分子群体虽然有意愿参与其中, 但是实际的参与却很少。因此, 政府应及时推动和居委会动员, 启发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事务的任务迫在眉睫。

  (二) 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选举结果不公正

  据当前掌握的资料数据显示;由于我国在社区选举问题上存在很多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很多时候, 选举就变成了半选半定或者直接提前内定的状态。换句话来讲, 选举结果仅供居民参考使用。在这个关键的时刻, 居民对居委会的工作情况的评价起了决定性作用。但是由于有的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和居民接触不多, 综合考核公正的难度较大。因此, 对于居民的评估工作难以进行, 或者评估结果常常存在片面性, 这也是造成选举不公平的非常重要的原因。2

  (三) 实用主义价值观导致的积极性不高

  经济实用主义的意识形态, 已成为新时期主流的社会价值观之一。3社区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的待遇低等问题影响到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也影响到社区民主的发展水平, 这种情况在中西部比较普遍。

  三、我国社区选举制度的改进建议

  (一) 关于在互联网背景下的社区选举制度, 很多人说互联网“用的好是阿里巴巴的宝库, 用的不好则是潘多拉的魔盒”, 仅靠网络“自治”难竟全功, 政府对此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可或缺, 这一句成为绝大多数人的共识。基层社区自理与居民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 也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首先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网络化社区治理体系, 并且改革创新治理体系机制。当前, 我国社会的经济成分和居民的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 社区负责人承担的社区治理建设的工作十分繁重。所谓健全网络化的治理, 就是通过大数据进行精准分析, 引导居民有序参与社区管理, 构建全民共商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系统。同时利用一切可以宣传的手段工具, 并且用居民能容易接受的方法进行宣传教育, 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发展和完善, 做到与时俱进, 不断改革创新。

  其次, 根据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实际情况, 大胆创新改革, 如进一步完善选举程序, 正式选举的形式。由于民主选举是居民自治的基础, 也是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因此, 要让民主选举的制度更加完善, 必须不断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在保障居民群众的选举权的同时, 把居民中的自愿为人民服务的人选进入居委会。并且进一步用法律的形式规范政府和居委会的双关的关系。

  最后, 居委会的经费来源也应该多样化。政府可以兴办一些能取得盈利性经济收益的项目, 将其收入主要用于发展福利性产业, 公益事业, 服务大众。这样一来, 居委会就可以把这些盈利经费用于社区治理当中, 经费来源能得到优化提升。且社区的基层治理直接面对居民, 应提供个性化的公共服务, 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坚持群众路线, 将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提升居民对社区委员会的满意度, 增强社区服务居民的实效性, 让社区居民真正受益。

  注释:

  1 丁元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研究[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8:13-18.
  2 格泽高滋, W.科勒德克, 张璐晶.收入分配变革惠及大众[J].中国经济周刊, 2013:86-87.
  3 刘务勇, 金一兰.我国城市社区居民民主建设的现状及对策思考[J].贵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127-131.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