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文书 >> 非诉讼法律文书 >> 查看资料

领取提存物通知书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领取提存物通知

  ΧΧΧΧ(债权人名称):

  ΧΧ(提存人名称)已于ΧΧ年Χ月Χ日将根据ΧΧΧΧ(债务依据)应交付给你的ΧΧΧΧ(提存标的及数额)[或增加:经本公证处保全证据后的变卖款ΧΧ币ΧΧ元]提存于我处。请你于ΧΧ年Χ月Χ日之前,持本通知书、身份证明(委托代领请持委托书)、债权凭证及ΧΧΧΧ(其他所需资料),到我处领取。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该ΧΧΧΧ(提存标的)将上交国库。
  我处地址:ΧΧ省ΧΧ市(县)ΧΧ街ΧΧ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ΧΧ省ΧΧ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ΧΧ年Χ月Χ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