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遗嘱
一、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遗嘱的份数: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遗嘱的份数:
立遗嘱人:
见证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注:基本情况中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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