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借)阅案卷通知书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调(借)阅案卷通知书
检 调(借)[ ] 号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审查,认为需要调(借)阅该案的审判卷,请协助办理。
年 月 日
(院印)
┌───┬────┬──┬─────┬─────┬─────┐
│ │ │ │ 法院经 │ 检察院经 │ │
│ │案卷文号│册数│ │ │ 办理日期 │
│ │ │ │ 办人签字 │ 办人签字 │ │
├───┼────┼──┼─────┼─────┼─────┤
│ 调 │ │ │ │ │ │
│(借)出│ │ │ │ │ │
├───┼────┼──┼─────┼─────┼─────┤
│ 归还 │ │ │ │ │ │
└───┴────┴──┴─────┴─────┴─────┘
第二联归还案卷时收回附卷
│ │ │ │ 法院经 │ 检察院经 │ │
│ │案卷文号│册数│ │ │ 办理日期 │
│ │ │ │ 办人签字 │ 办人签字 │ │
├───┼────┼──┼─────┼─────┼─────┤
│ 调 │ │ │ │ │ │
│(借)出│ │ │ │ │ │
├───┼────┼──┼─────┼─────┼─────┤
│ 归还 │ │ │ │ │ │
└───┴────┴──┴─────┴─────┴─────┘
第二联归还案卷时收回附卷
调(借)阅案卷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卷宗时使用。
二、“我院受理了……”空白处写明案件来源,如民行案件可写为“我院受理了X X X申诉一案”。
三、本文书共二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在调(借)卷时留人民法院,归还案卷时收回附卷。
一、本文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卷宗时使用。
二、“我院受理了……”空白处写明案件来源,如民行案件可写为“我院受理了X X X申诉一案”。
三、本文书共二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在调(借)卷时留人民法院,归还案卷时收回附卷。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