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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核发

发布日期:2017-08-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证核发 办理部门: 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办理窗口: 62号 联系电话: 02885339073
联系地址: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3楼环境保护窗口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申请材料: (一)《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环评报告表(书)及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竣工验收报告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或最近半年监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危险废物处理协议(工业企业)或废油脂处理协议(餐饮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全年用水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四川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第一步:窗口受理;
第二步: 第二步:经办人核定排放总量,编制初审查意见;
第三步: 第三步:经办人提交初审意见给处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四步: 第四步:经办人提交初审意见给局负责人审定签字;
第五步: 第五步:经办人印制《排污许可证》交窗口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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