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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

发布日期:2017-08-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 办理部门: 财政局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85150186
联系地址: 天府大道北段18号3楼363室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申请表格: 档案调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并加盖调出地财政部门公章,经办人员签字及联系电话;
档案调出: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221.237.164.66:8080/cms/填报并打印的《四川省从业资格调出申请表》。

申请材料: 档案调入:每年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档案调出:每年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法律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的人员向高新区政务中心会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资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会计档案转移手续;
第三步: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由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 工作人员在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注明调出时间、调入时间,加盖“成高财会20**会计人员调转专用章”
第五步:: 申请人自办理调转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调转登记表,向调入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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