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查看资料

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发布日期:2017-08-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单位或企业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企业可以提出申请:
1.申请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3)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5)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6)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2.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第1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2)近3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300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3)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4)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3.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第1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2)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所需材料

1.《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7.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8.现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近三年已完成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表》和气象主管机构质量考核情况
10.近三年20个以上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申请接收:气象窗口接收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本事项的申请,按受理量化表的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回执》。
2、受理及初审:气象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科室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资料补正通知》并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根据补正通知内容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若申请人在20个气象部门工作日内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专家评审:广东省气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专家评审应在3个月内完成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查时限。
4、专家评审结果通过官网网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接到有效意见和投诉的应尽快核查,核查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查时限。
5、决定:决定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是否许可决定。决定人同意许可的,窗口工作人员制作《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决定人不同意许可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书面凭证,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专家评审时限3个月,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查时限。

承诺期限: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专家评审时限3个月,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查时限。
办事窗口

广东省气象局行政服务中心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
联系电话:020-87675637
交通指引:公交车:羊城晚报社站下车后转入福今路,行约300米到达广东省气象局;
梅花村站下车后西行至福今路口右转入行约200米到达广东省气象局;
农林下路(广药附属一院)站下车后北行至三寓路右转入,直行至尽头丁字路口右转行约100米到达广东省气象局;
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农林下路出口后北行至三寓路右转入,直行至尽头丁字路口右转行约100米到达广东省气象局;
1号线、5号线汇集站杨箕站梅东路出口后西行至三寓路口右转入,直行约200米到达广东省气象局。收费标准

无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全文条款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四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626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