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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

发布日期:2017-08-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办理条件

1、检验机构应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2、检验机构应是相对独立的专职机构,有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证明,能够独立开展种子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有符合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4、有5名以上符合《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种子检验员,其中至少3名为室内检验员;
5、有相应的固定检验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6、有符合《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要求的仪器设备;
7、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工作规范
所需材料

1.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申请书(2份)
2. 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检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
3. 种子检验员资格证明以及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均为复印件)
4.检验项目范围说明
5.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6.近期典型检验报告(2份)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材料受理。申请机构向省农业厅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事项由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
2.能力考评。能力考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⑴文件审查。省农业厅组织考评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⑵能力验证。省农业厅通知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给申请人发放预先制备的能力验证样品进行检验技术能力评价。
⑶现场评审。省农业厅组织考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现场符合性审核。
3.办理批件。省农业厅根据能力考评结果提出审批方案,审批后办理批件。
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登录网办大厅,申办人按要求填写事项办理资料,提交成功后,记录申办回执编号。
2.工作人员网上进行材料审核处理。材料审核合格后,进入网上受理、承办、审批环节。否则退回预受理环节或结束。
3.工作人员审批办结申请材料,由办理窗口或网上向申请人传送事项审批结果。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能力考评时间5个月不计算在内
承诺期限:能力考评时间5个月不计算在内办事窗口

行政许可办理中心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详细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厅办事窗口(行政许可办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37288890
交通指引: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可选择以下公交站点(沙河大街站,沙河顶站,十九路军陵园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广东省农业厅;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八条。
2.《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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