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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发布日期:2017-08-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拟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公共体育设施产权单位、管理单位


办理条件

1、确因城市乡建设,需要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2、有专家论证意见和当地政府意见;
3、被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择地重建。
所需材料

1、申请公文文本;
2、公共文化设施的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申请表;
3、公共文化设施资料;
4、拆除工程资料或拟改变的功能用途资料;
5、专家论证意见书;
6、择地重建公共文化设施的资料、包括重新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的用地、建设规模(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用途、迁建所需费用的承担(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等;
7、上一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意见书。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 申请单位到我单位办事窗口填写办事申请表及其相关要求材料
2. 单位办事人员受理并实地勘察
3. 单位办事人员提交领导审核
4. 提交上一级领导审核
5. 审核结果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告知申请单位
6. 审核通过者再上门领取相关证件
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 申请单位注册并登陆//www.gdbs.gov.cn/portal/serviceSubject/formView.seam;jsessionid=3GrpXGZKv5NdvHvyMf4lq2LvZJGNSDTLxpnVX8lFsm8NgG61GYTC!-2072420947?serviceSubjectId=10108200000694012412440000&selectedMenu=2&cid=25417;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申请表单,将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附件;
2. 单位办事人员受理并勘察之后将呈报领导审批;
3. 审批结果将在30日在网上公示,申请单位将原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至办事窗口换取审批文件即可。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30工作日办事窗口

广东省体育局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详细地址:广州市晴澜路68号
联系电话:02037591060/02037591004/37591023
交通指引:131A路单向行驶,194路,89路,B21路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二十七条。
2.《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本)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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