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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核(变更)

发布日期:2017-07-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1.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2.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4.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所需材料

1、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说明
5、不涉及油库的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供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
6、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等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出资协议等法律证明文件
7、油库及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
8、企业分支机构还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书面文件
9、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变更的书面协议
10、船籍管理部门的船舶名称变更证明
11、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明
12、涉及油库的经营地址变更,还应提供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油库规划确认文件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企业向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上报国家商务部审批。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承诺期限: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办事窗口

省经信委办事窗口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详细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联系电话:83133200
交通指引:1、地铁2号线纪念堂站D出口往东走100米
2、公交东风中路站、纪念堂站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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