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查看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发布日期:2017-0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社会保险登记满一年的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办理条件

每年,省社保局将对社会保险登记满一年的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社会保险登记证》进行年度检查。所需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表》。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五)上年度劳动年审合格证副本及复印件。
(六)有分支机构的单位另需提供下列资料:
1、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
2、《所属分支机构汇总表》和《所属分支机构登记表》。
3、每个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所提供的复印机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一)单位应于每年《社会保险登记证》满一年期限内办理年检。当年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当年不需年检。
(二)经办人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在登记证上加盖“已验证”印章。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验证满四次的予以更换《社会保险登记证》。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一)单位应于每年《社会保险登记证》满一年期限内办理年检。当年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当年不需年检。
(二)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记录申办回执。
(三)省社保局根据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将及时对申办业务进行预受理。对于预受理通过的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局业务前台进行办理。
(四)经办人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登记证上加盖“已验证”印章。
(五)验证满四次的予以更换《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0
承诺期限:当场办结办事窗口

办事窗口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3:30-17:00(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68号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电话:12333;业务查询电话:020-38818688
交通指引:地铁一号线、三号线“广州东站”F出口;公交车“广州火车东站”。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568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