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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

发布日期:2017-06-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办理条件

1、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需材料

1、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领证须知:
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sq.ccm/gov.cn)提交申请材料,待我厅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并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材料需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已获批准后,申请延续的单位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原件)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文化厅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领证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领证仅需带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递交申请材料-形式性审核材料并告知补正-正式受理-换发新证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网上登记-递交申请材料-形式性审核材料并告知补正-正式受理-承办人实质性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厅领导批准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如上
承诺期限:20工作日办事窗口

广东省文化厅政务窗口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30
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
联系电话:37803312
交通指引: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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