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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发布日期:2017-06-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办理条件

(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取得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详见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二)申请者须为外国(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经济组织,港、澳、台地区登记的企业、经济组织参照执行。
所需材料

l 名称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应提交审批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行政审批被取消的事项毋需提交);
4、外国(地区)企业名为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变更证明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称变更证明。
5、代表证;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7、登记证复印件。
l 驻在场所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应提交审批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行政审批被取消的事项毋需提交);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及涉外办公场所证明;
使用自有房产房的,提交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使用非自有房产的,除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外,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住所的条件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外办公场所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
5、代表证;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7、登记证复印件。
l 代表/首席代表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应提交审批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行政审批被取消的事项毋需提交);
4、代表/首席代表的任免职文件;
5、外派机构的派出函和劳务合同(适用于不具有境外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6、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登记表;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8、登记证复印件。
l 业务范围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应提交审批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行政审批被取消的事项毋需提交);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5、登记证复印件。
l 驻在期限/登记证有效期变更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应提交审批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行政审批被取消的事项毋需提交);
4、外国公司的开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应提交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外国(地区)金融、保险、证券类企业的资信证明为该企业近三年年报,若为外文,应将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相关内容译成中文,加盖翻译单位公章;延长登记证有效期毋需提交。
5、首席代表签署的业务报告;
6、代表证;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8、登记证复印件。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领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备齐有关表格、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缴纳登记费,领取登记证
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登陆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
2.填写有关登记申请资料
3.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网上预审通知书及相关申请文书等并经签名和盖章
4.邮政快递公司上门收取纸质文件代申请人提交至工商登记机关
5.打印缴费单并缴费登记费
6.邮政快递公司代申请人领取执照(通知书)提交给申请人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承诺期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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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西路57号注册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020-87512554
交通指引:地铁1、3号线体育西路A口出收费标准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免征注册登记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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