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通知书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通缉通知书
检 缉[ ] 号
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正在侦查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一案,该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但现在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予以通辑。接到本通知后,请在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发布《通缉令》予以追捕。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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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院印)
附:《在逃人员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和《逮捕证》复印件及犯罪嫌疑人近期照片、身份证号码、指纹、体貌特征、携带物品和注意事项等。
第三联送达执行机关
第三联送达执行机关
通缉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对已决定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通缉,通知执行机关发布通缉令予以追捕时使用。
二、应按要求尽可能地提供通缉犯的身份、特征、案情简况等作为本文书附件,一并送达执行机关。
三、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执行机关。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对已决定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通缉,通知执行机关发布通缉令予以追捕时使用。
二、应按要求尽可能地提供通缉犯的身份、特征、案情简况等作为本文书附件,一并送达执行机关。
三、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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