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证据通知书(回执)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调取证据通知书
(回执)
(回执)
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______号调取证据通知书收悉,现将__________________送交你院。
你院___________号调取证据通知书收悉,现将__________________送交你院。
年 月 日
(签名或盖章)
第四联退回后附卷
调取证据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提供证据的单位或个人,第四联由被调取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签名盖章退回后存附卷。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提供证据的单位或个人,第四联由被调取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签名盖章退回后存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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