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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发布日期:2008-07-1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4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 
××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简要写明本案应当提起再审 
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八 
十三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院长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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