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
检 停执[ ] 号
X X X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院印)
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一十四条、第四百一十五条、第四百一十六条、第四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对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案件进行监督,依法提出停止执行死刑意见时使用。
二、制作份数:五。
三、送达范围: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法院各一份,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一份。
四、归卷:检察卷一份,检察内卷一份。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一十四条、第四百一十五条、第四百一十六条、第四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对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案件进行监督,依法提出停止执行死刑意见时使用。
二、制作份数:五。
三、送达范围: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法院各一份,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一份。
四、归卷:检察卷一份,检察内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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