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消费维权 >> 查看资料

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在经济上有什么具体要求?(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申请人要获得法律援助,必须符合《江苏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对经济困难条件的认定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部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能会本着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原则调整适用于本地区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申请人应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开具《经济状况证明》,提交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

下列人员凭相应证件、证明,在经济审查中将会被认定为经济困难:

1、农村“五保”对象;

2、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

3、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

4、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6、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