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劳动就业 >> 查看资料

高级雇员雇用方案核(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高级雇员雇用方案核准
法律依据
一、《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
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高级雇员管理实施细则》(深人发[2005]3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在金融、贸易、物流、城市规划、高新技术法律、医疗卫生、高等教育等领域承担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
申请材料
一、拟雇用高级雇员的请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文件);
二、高级雇员雇用方案。
申请受理机关
职员与雇员管理处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人民政府
程  序
一、雇用单位拟定雇用方案及招聘请示报市人事局;
二、市人事局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对雇用方案进行审核;
三、审核同意的将雇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四、市政府批准同意的由市人事部门函复雇用单位,并会同雇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或委托中介机构寻聘。
时  限
15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