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政策大纲 >> 查看资料

汕头市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已办理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11年11月9日-11月16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汕头市华山路16号,市司法局四楼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

  未能按时前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754-88178628、88173168)。

  特此通知

  汕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