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主张两院制?——《苹果宪草》百问百答第八集
【关键词】苹果宪草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1、《苹果宪草》为什么不主张两院制?
答:高丽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Korea)不搞两院制不也挺好吗?英国搞两院制,是为了平衡、协调贵族与平民的关系,美国搞两院制是为了平衡大邦国与小邦国的关系,中国没有类似问题,所以,《苹果宪草》不主张两院制。
以色列不搞两院制,从来不发生军事政变;巴基斯坦搞两院制仍然经常发生军事政变。所以,国家的稳定不在于一院制还是两院制,而在于宪法有没有漏洞。没有漏洞,一院制两院制都会稳定;有漏洞,一院制两院制都不会稳定。
根据《苹果宪草》的设计,国会虽然是一院制,但是,它要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最高法院多方面的制约,这些制约足够防止国会被民粹主义操控,防止非理性运作。
另外,国会内部程序由程序委员会集体决定而不是由国会主席个人决定,国会议员不能闹场,还有预表决和辩论程序,这些也可以防止国会的非理性运作。
所以,根据《苹果宪草》的设计框架,国会内部不需要两院制,不需要参众两院相互制约。
2、为什么保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答:《苹果宪草》保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为了历史的连续性,为了平稳发展。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确也有存在的必要。《美国宪法》搞了两院制,尚且另设选举团。《中华民国宪法》搞了五院制,尚且另设国民大会。这些都说明,国家需要有一个选民与国家机关之间的中介组织。
美国的选举团,其实真的是橡皮图章,而且是一次性的橡皮图章,太浪费了。选民辛辛苦苦地好不容易选出了一个选举团,它就投一次票,而且差不多要按照所属政党的意志投票,投票之后啥也不是了,啥也不管了,太浪费。所以,孙中山将选举团发展壮大为国民大会,让它多干一些事,不要太浪费。但是,国民大会这个名称在逻辑上不够严谨,其实应该叫国民代表大会。所以,毛泽东将国民大会更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虽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直没有搞好,最终演变成了全国高官代表大会。但是,它毕竟搞了五六十年了,这个名称大家都比较熟悉了,在理论上,许多人也认为它应当成为老百姓的代表机关,成为民众制约国家机关的国家政权机关。因此,为了节约思想成本和理论成本,《苹果宪草》保留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为什么称全国人民代大会为政权机关而不叫权力机关?
答:现行宪法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称为权力机关,在逻辑上不太严谨。因为国务院、最高法院也是权力机关。称政权机关就不一样了。都是权力机关,有的是政权机关,有的是治权机关。政权、治权之分托孙中山先生的福。
4、为什么国民代表即使被判刑仍然享受代表津贴?
答:国民代表是“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民代表”之简称。为了保证国民代表敢说话,《苹果宪草》在选举那一章中主张国民代表除非辞职、亡故、换届落选,不丧失代表资格,即使被判刑也不丧失代表资格。既然被判刑不丧失代表资格,代表津贴就不应当取消。所以,《苹果宪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章中,主张国民代表即使被判刑,也不取消代表津贴。这样,国民代表如果被判刑,他仍有积极性在监狱里面收集民意,监督政府。监狱里面的犯人也是国民,也是公民,也是人,也是民,也是人民。
代表的资格和津贴,即使代表被判刑也不能取消,这一主张的价值,问问胡绩伟先生、包彤先生就更明白了。
5、为什么“人大代表”要改称市民代表或国民代表?
答:现在人们习惯上将各级人大的组成人员称为人大代表,《苹果宪草》之所以要改变这一简称,是因为“人大代表”在字面上是人大这个机构的代表,是代表人大的,不是人民的代表,不是代表人民的。
在实际上,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停滞不前,“人大代表”也确实不代表人民,只代表人大了。所以,将“人大代表”改称市民代表、国民代表,非常必要。
6、为什么禁止国民代表、国会议员闹场?
答:代表、委员、议员,等等,从来不投反对票、弃权票,握握手、拍拍手、举举手,令老百姓深恶痛绝。但是,从各国转型实践看,在转型时期,代表、议员,等等,往往会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这就是闹场。在会场上,有的人破口大骂,有的人拳脚交加,有的人包围票箱不准投票,有的人敲桌子、摔凳子阻止讨论、辩论,不一而足。
代表、议员老是闹场,会让民众对民主制度失望,会延误转型成功的时间,甚至会给野心家复辟专制制度提供借口。因此,对闹场行为必须处罚。
7、同是闹场,为什么国民代表以妨碍公务罪论处而国会议员则以破坏程序罪论处?
答:国民代表是民或者是小官,国会议员是官,而且是大官、高官,国民代表的年薪仅仅是国会议员年薪的十二分之一。所以,对国民代表闹场以轻罪——妨碍公务罪论处,对国会议员闹场以重罪——破坏程序罪论处。
8、为什么“国会议员被拘禁、服刑期间,工资待遇不减”?
答:因为国会议员即使被判刑仍然承担议员工作,要审议各种提案,要委托候补代表投票,要向监狱请假出席部分国会会议,所以,工资待遇不减。
9、为什么国务院总理、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院长不由选民直选而由全国人大选举?
答:与国家主席、副主席相比,国务院总理、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院长工作的业务性、专业性更强,全民直选恐怕不太合适。世界上很少见到总理、院长由民众直选的。再说了,既然保留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总要让它做一些事情吧?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除了承担选举团的职责外,还有何事可做?
答:批准宪法修正案,裁决国务院总理对国会议案的否决,批准国会的自我预算,评估宪法执行情况,质询国家机关,提出国是建议案,提出弹劾建议书,复决弹劾判决书,批准行政区划重大事项,批准接收新的自治邦,等等。基本上就是孙中山先生所说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个方面的事情。
【作者简介】
刘大生,男,1958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宝应县湖西区,1983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和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