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移程序
发布日期:2011-09-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外省市人员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转入北京市的:登陆//sfks.bjsf.gov.cn网站,选择“备案登记”,进入“资格档案迁移”,填报资格档案迁移相关信息,提交成功后获得申请单号,请将此号码书写在接收函或个人书面申请上。 持相关材料到北京市司法局服务大厅办理即可,相关材料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⑴法官、检察官、公证员:①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②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A4纸)。
⑵在外省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且在京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①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须完成当年年度备案)和复印件(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A4纸);③实习律师证原件及A4纸的复印件(实习期须满10个月)。
⑶外省市执业律师:①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A4纸);③ 本市律师管理部门开具的调档函及复印件(A4纸)或律师管理平台上的的律师档案到京公告打印件。
2、北京市人员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转出到外省市的:
⑴持相关证明材料(按迁入地司法考试部门要求)向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⑵经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向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出调档函,北京市国家司法办公室收到调档函即按照相关程序迁出档案至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省厅级司法考试办公室)。
档案迁移后,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程序按迁入地司法考试机构规定办理。
3、档案迁移相关注意事项:
⑴网上填报迁移申请表须如实填写。
⑵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调转,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转。
⑶申请人可通过本网站的资格档案迁移查询功能自行查询。
北京市司法局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2013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预告
-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异议受理时间9月27至10月2日
- 2012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
-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答案于9月27日晚20时发布
- 2012司法考试真题什么时候公布?
- 通过2011年司法考试的2012应届本科毕业生7月5日起可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2)
- 国家司法考试对报名人员毕业证书的要求
- :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现场确认时无法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人员怎样报名?
-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名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 现役军人能否在北京市报名
- 户籍不在北京市的能否在北京报名?
- 司法考试报名放宽政策问题
- 司法考试报名网上缴费问题
- 2012年司法考试何时选择考场?
热门文章
- 法律职业资格证样本(图片)
- 法律职业资格证查询办法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
- 未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备案的后果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何注册备案?
-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相关证明格式参考
- 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如果通过司法考试什么时候领取证书呢?
- 申领律师职业资格证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 2008年司法考试(新增法律)一览
-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证书有哪些具体要求?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增删情况对照之法制史
- 司法考试各科目复习顺序如何安排?【司考百事通】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增删情况对照之法理学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增删情况对照之宪法
- 法律教育网刑法名师阮齐林:09年司法考试大纲“刑法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