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邓玉娇案再看庭审公民代表制的合理性
发布日期:2009-07-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处理民众日益高涨地司法参与需求和现行司法体制司法民主滞后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如何协调司法专业化和司法大众化的关系。这让我想到了陕西高院前段时间进行的公民代表发言制的尝试(《法制日报》、《人民日报》《齐鲁晚报》等媒体对此均有报道)。与其让民众在网络上以猜忌、宣泄等无序、感性的方式来施加对审判的压力,以求得他们需要的正义,不如在法院的组织下,让民众有序介入司法审判,通过遴选公民代表来发表对案件裁判的意见,让法官们在听取控辩双方两种对立观点之外,再听取中立的第三方公民代表的意见,实现兼听则明的效果,促使判决结果更加公正公平,不仅在结果上实现正义,也在程序上保障民主,达到程序正义的效果,可谓两全齐美。
陕西省法院刑二庭 王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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