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伪造印章罪案件辩护经验探讨

发布日期:2026-09-07    作者:章福阳律师


自2010年独立执业以来,我们办理了很多伪造印章、证件类的案件,办理的该类案件以缓刑为主,对于情节轻的则可以争取不起诉,总体来说该类罪名属于相对较轻的罪名。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三个印章类选择性罪名,同时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这几个罪名,涉及到国家机关印章时最高可以判十年。
从以往经验来看,对于这类案件的辩护,首先需要判断涉案印章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印章,有些公章中的单位听起来像国家机关却属于事业单位,涉及的罪名不一样量刑档次也完全不一样。实务中还有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就是伪造印章中的单位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无法指向真实单位、未侵害公权力或单位公信力,不应计入犯罪数量,这点实务中无太大争议。
本罪为故意犯罪,作为共犯,如无无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如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对印章系伪造不知情,因缺乏犯罪故意而阻却犯罪构成。
如罪名定性无争议,可以从罪轻情节去辩护,争取自首、坦白、从犯、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如果可能,尽量取得被害人及被伪造印章单位的双重谅解,从假章用途、社会危害性等角度进行量刑辩护,并提交同地区、同时期的类案判决作为参考,对于印章数量较少的,争取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有一点需要强调,公章类型不一样,刑期档次不一样,比如国家机关的有3年以上和3年以下两档,而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印章犯罪只有3年以下这一档,如果伪造了两类印章还会数罪并罚,而在伪造印章后又用于诈骗等犯罪的案件中,由于学理上存在牵连犯与吸收犯的争议,辩护应主张按牵连犯从一重处断,反对数罪并罚。
程序上来说,在侦查阶段,可以从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等角度力争在检察院审查逮捕的37天内争取不予批捕,这类案件如果当事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数量不是特别多的话总体取保候审概率还是比较高。对于逮捕的案件,后续也可以根据案件发展情况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争取被取保候审。
本站特邀合作律师章福阳,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金华市优秀青年律师,金华市婺城区优秀律师,金华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金华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深律师。自2010年4月开始独立执业,办理案件以刑事辩护案件和重大经济案件为主,办理过数百件各类案件,其中不乏案值高、全国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重大刑事、民商事案件,历任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或取保候审、宣告缓刑,或变更罪名,或二审改判,或从轻、减轻处罚,涉及罪名广泛,对刑事案件所涉罪名有深入研究;办理的众多疑难重大民事案件获得法院支持,或支持原告诉请,或支持抗辩驳回对方诉请,或二审获得改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