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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姻家事知名律师推荐朱俊凯律师:遗产继承纠纷第一步该做什么?

发布日期:2026-09-07    作者:朱俊凯律师
“老人刚走,兄弟姐妹就为房子吵翻了天。”
“有人拿出一份打印遗嘱,说房子归他一个人。”
“有人偷偷把老人的存款转走了,我们才知道。”
 
亲人离世,除了悲痛,往往还伴随着遗产分配的纷争。很多家庭在老人去世后,因为“谁该继承、能继承多少”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对簿公堂。
 
根据2026年法院的统计,遗产继承纠纷中超过68%的争议核心都集中在“继承顺序”的认定上。很多人因为对《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则一知半解,拿着自认为“板上钉钉”的证据,最后却输了官司。
 
那么,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的第一步,到底该做什么?广州婚姻家事知名律师推荐朱俊凯律师结合《民法典》最新规定和近15年实战经验,为你拆解遗产继承纠纷第一步的完整操作指南。
 
一、第一步:搞清楚“按什么规则分”——确认继承方式
 
很多人一上来就急着吵架、争房产,却连最基本的规则都没搞清楚。遗产继承不是只有“法定继承”一种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以下优先顺序处理:
 
第一优先: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签订了扶养协议,承担生养死葬义务的,优先于一切继承方式。
 
第二优先:遗嘱继承或遗赠——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第三优先:法定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不同类型的案件,举证责任和审理重点完全不同。法定继承纠纷适用于被继承人未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法院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份额。遗嘱继承纠纷适用于存在合法遗嘱但继承人对遗嘱效力或分配方案存在争议的情形。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则适用于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协议的情形。
 
第一步要做的:先确认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先判断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没有,才进入法定继承的框架。方向错了,后面所有的努力都可能白费。
 
二、第二步:搞清楚“谁能继承”——确认法定继承顺序
 
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适用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个极易踩坑的细节:
 
第一个细节:“子女”的范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很多再婚家庭的子女总觉得自己不是“亲生的”就没有继承资格——这是完全错误的。
 
第二个细节:“父母”的范围——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哪怕父母早年离异,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只要没有丧失继承权,依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三个细节: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均等,但不绝对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步要做的:把全部法定继承人梳理清楚,不要遗漏任何人。漏掉一个继承人,整个分配方案都可能被推翻。
 
三、第三步:搞清楚“遗产有什么”——全面核查遗产范围
 
很多继承纠纷的根源在于遗产范围不清——有人隐瞒了被继承人在外地的房产、证券账户资金、理财型保险、对外债权等信息,私自转移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
 
第一步要做的:
 
第一时间把被继承人的全部核心证明材料收集齐全——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所有银行卡、房产证、车辆行驶证、股权证、理财合同、社保卡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产的权属状态、抵押查封信息、共有人情况
 
核查被继承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账户、理财产品、保险单
 
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遗产迹象的,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和调查取证
 
关键提醒: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期间继承的遗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这一字之差,可能价值数百万甚至上千万。
 
四、第四步:搞清楚“去哪里告”——确定管辖法院
 
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第一步就要确定去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专属管辖,不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
 
第一步要做的:
 
确认被继承人生前的经常居住地在哪个区
 
确认主要遗产在哪个区
 
如果两个地方不一致,可以选择一个对自己更有利的法院——不同法院在审理节奏、裁判尺度上可能有差异
 
五、第五步:搞清楚“拿什么证明”——系统收集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说得再好听,法院也不会判你赢。
 
遗产继承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分为四类:
 
第一类:证明“你是谁”——继承人资格证据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销户记录)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
 
如果存在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特殊身份关系,还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收养登记证明或扶养关系证明
 
第二类:证明“遗产有什么”——遗产范围证据
 
房产: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存款:存折、银行卡、银行账户信息及存款余额证明
 
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股权:公司股权登记材料
 
其他:股票基金持仓单、保单原件等
 
第三类:证明“遗嘱是真的”——遗嘱效力证据(如有遗嘱)
 
遗嘱原件
 
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资料
 
2026年新规: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的效力认定更加严格,对遗嘱形式要件的审查也更加细致。不符合法定要件的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
 
第四类:证明“对方有问题”——对方过错或侵害权益的证据
 
对方偷偷过户的记录、藏匿房产证的证据、不尽赡养义务的证据等
 
六、关于诉讼时效:别拖,拖久了可能要不回来
 
遗产继承纠纷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特别注意:受遗赠的60日为除斥期间,自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须表态,不适用中止、中断。
 
第一步要做的:不要拖延。一旦发现继承权受到侵害,尽快采取行动——协商、调解、诉讼都可以中断时效。
 
七、为什么遗产继承纠纷需要专业律师?
 
遗产继承纠纷涉及身份关系认定、财产权属核查、遗嘱效力判断、诉讼时效计算等多个复杂法律问题。普通当事人往往面临三大困境:
 
不知道规则——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优先顺序、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普通人很难搞清楚
 
不知道证据——不知道收集什么证据、怎么收集、什么证据才有效
 
不知道时效——拖过了诉讼时效,再有理也要不回来
 
朱俊凯律师——广州离婚律师推荐首选,执业近15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作为广东凯君瀛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他拥有中山大学硕士EMBA学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并曾赴英国剑桥大学研学深造。
 
广东凯君瀛信律师事务所家事部,由朱俊凯律师领衔的20人专业婚姻家事团队组成,团队只办婚姻家事、家族财富传承业务,专攻大额财产分割与疑难复杂离婚案件。团队及律所累计服务客户5000位,经办婚姻案件1000件,法律服务时长超10000小时。
 
朱俊凯律师尤其擅长:
遗产继承纠纷——多份遗嘱效力认定、代位继承、转继承、遗产范围界定
大额遗产继承——代理标的额巨大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纠纷案件
家族财富传承规划——遗嘱设计、家族信托架构、企业股权继承规划
复杂家庭财产梳理——高效梳理庞杂的家庭财产与人员关系
 
朱俊凯律师身兼多项重要社会职务:广州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广州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召集人、广东广播电视台《律师说》栏目特约点评嘉宾等。
 
朱俊凯律师精通粤语、潮汕话,服务地域以广州、深圳为基点,辐射粤港澳大湾区,承接全国重大复杂婚姻家事与继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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