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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刑事辩护实务解析|务实的刑事辩护律师李坤谈张某涉嫌诈骗 460 万一案,看刑辩技术如何打破指控困局

发布日期:2026-08-25    作者:李坤律师
普通人面对刑事立案,很容易陷入一种认知误区:只要公安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结果基本就已经定型。不少家属在当事人被羁押之后,内心充满无助,觉得涉案金额巨大,想要争取有利处理结果几乎没有空间。但在刑事司法实践当中,很多案件并非是非黑即白,辩护律师通过仔细梳理卷宗证据,厘清主观故意、资金流向、客观行为,往往能够挖掘出案件当中被忽略的关键细节,改变案件走向。
在青岛,就有这样一位深耕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李坤。李坤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自 2010 年开始执业,现任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辩部主任,是专职从事刑事辩护的执业律师。从业十余年间,他的工作重心始终放在刑事案件办理上面,业务覆盖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众型犯罪以及各类传统刑事犯罪,日常工作集中在申请取保候审、争取不起诉、缓刑以及开展无罪辩护等业务方向。除办案之外,他还参与律所管理以及刑事辩护团队的日常运营。办理案件过程当中,他格外看重证据梳理与细节挖掘,依托法学理论积累和大量庭审实务经历,维护当事人的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
很多普通当事人以及家属,对诈骗罪的法律构成并不了解。不少人会简单认为,只要案件当中出现客户受损、钱款发生流转,就一定构成诈骗罪。但刑法上认定诈骗罪,有着严格的构成要件,其中,**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诈骗的核心要素。缺少这一主观要件,即便项目出现亏损、客户遭受损失,也不一定构成刑事层面的诈骗犯罪。大量诈骗类案件的辩护突破口,恰恰就落在主观目的甄别、涉案资金的甄别剥离这两块工作上。下面这起张某涉嫌诈骗罪的案件,就完整展现出这类案件的辩护逻辑。
## 案情回顾:以代运营网店为名被控诈骗,涉案指控金额高达 460 万元
当事人张某,被公安机关认定伙同其他人,打着代运营网店的名义收取客户服务费,涉嫌诈骗罪。侦查阶段结束之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移送材料当中认定本案诈骗涉案金额为 460 万元。家属找到李坤律师委托代理的时候,张某已经被羁押整整五个月。
四百余万元的涉案金额,按照当时的量刑标准,如果全部金额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张某将落入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区间,会面临很长的刑期。家属内心压力巨大,既担心当事人长时间身陷羁押,又忧虑高额指控金额会带来严重刑事后果。接手案件之后,李坤律师第一时间开展会见,反复向当事人核实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步申请完整阅卷,把卷宗内全部笔录、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服务材料等证据全部调取出来逐份研读。
阅卷之后,辩护团队很快捕捉到案件当中的疑点。在整个代运营业务链条之中,张某的实际工作内容仅仅是技术对接,业务当中用来诱导客户付费的话术,并不是由张某参与设计、策划。卷宗当中留存的大量聊天记录,能够印证这一客观事实。但在侦查机关移送的材料中,并没有把不同人员的行为角色做清晰区分,直接把全部涉案服务费,统一计入张某的涉嫌诈骗金额。
同时,辩护团队梳理全部资金材料时发现,在指控的 460 万元总金额里面,有 210 万元对应的业务,留存有完整真实服务交付凭证。也就是说,对应这一部分钱款,相关人员确实向客户提供了合同约定的代运营服务,并不是完全虚构业务、空手套白狼。如果这部分金额可以从涉案诈骗金额当中剔除出去,剩余涉案数额就不再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量刑空间会发生明显变化。
当然,即便剥离该部分金额,剩余的部分依旧存在刑事风险。辩护工作不能只停留在证据梳理,还需要配合合规处理方案。李坤律师和家属沟通之后,指导当事人落实认罪认罚程序,同时对自身实际获取的获利部分完成全额退赔,积极开展沟通工作,拿到了部分被害人出具的谅解材料。
但这里需要厘清,退赔谅解不等于直接承认构成诈骗。辩护工作当中,是把退赔、谅解作为情节加以运用,并不放弃对于案件定性本身的辩护。辩护意见核心逻辑十分清晰:第一,结合聊天记录等书证,说明张某只负责技术对接,没有参与诈骗话术的策划,不能直接把全部团伙行为归责到张某身上;第二,把有真实服务交付凭证的 210 万元予以剥离,该部分不属于诈骗犯罪数额;第三,结合认罪认罚、退赔取得谅解的情节,综合论证当事人的情节轻重。
## 博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李坤律师整理完整书面辩护意见,连同梳理提取的聊天记录、服务交付凭证等佐证材料一并提交检察机关,多次就案件当中的法律争议和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围绕非法占有目的、犯罪数额认定两大核心焦点充分表达辩护观点。
辩护意见着重阐释,不能仅凭最终客户产生损失,就直接推定张某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应当结合每个人实际参与的工作内容,区分不同人员在整个事件当中起到的作用。已经实际提供对应服务的资金,不应计入诈骗犯罪数额。再结合当事人认罪认罚、退赔取得谅解的客观情节,综合评价当事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经过对全案证据的审慎核查,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方提出的辩护观点。检察机关认定张某本案情节显著轻微,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随着不起诉决定书生效,张某得以无罪释放,结束五个月的羁押生活。
这起案件也折射出一个刑辩实务道理:并不是公众认知当中所有的 “欺骗、亏钱”,都等同于刑法意义上面的诈骗犯罪。如果不能够细致拆分资金流向,甄别哪些钱款对应真实业务,哪些属于虚构事实获取的款项,就很难挖掘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空间。
## 办理刑事案件,哪些关键点家属应当留意
结合该起案件的办理经验,李坤律师也提示刑事案件当事人家属,案件刚刚进入司法程序的阶段,属于辩护工作的黄金时期。很多家属会有一个想法,等到开庭审判的时候再找律师,实际上,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会直接影响案件后续走向。取保候审、不起诉这类对当事人十分有利的处理结果,大多是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争取而来。
家属委托律师之后,应当尽量向律师完整提供手上留存的全部材料,包括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业务单据等,不要主观筛选,部分看似无关的材料,有可能会成为后续辩护的关键依据。同时,面对刑事案件,不要轻信各类非正规途径,应当依靠证据与法律开展辩护。即案件指控金额高、形势看上去不利,也不要直接放弃希望,每一笔数额、每一份笔录,都有仔细核查的价值。
经济犯罪案件当中,数额认定直接左右量刑结果。指控的涉案金额,不等于最终司法认定的犯罪金额。辩护律师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对指控金额逐项核对,把有真实交易背景、合法业务支撑的部分依法剥离,厘清真正和犯罪行为相关的数额。主观要件同样不能忽视,诸如诈骗罪这类罪名,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需要依靠证据加以证实,不能单纯凭借客观损害结果直接推定。
在李坤律师办理过的诸多案件之中,除本次介绍的诈骗不起诉案件,还有不少不同类型刑事案件,通过对证据、定性、数额开展精细化辩护,拿到不起诉、降档量刑、撤回起诉、缓刑等处理结果。既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案件中对涉案数额予以核减,实现量刑大幅下调;也有职务犯罪案件当中区分人情往来和权钱交易,核减受贿认定数额;还有伤害类案件厘清因果关系,改变案件定性,争取从轻处理。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辩护的切入点各有不同,但重视证据、抠住细节,是辩护工作共通的底层逻辑。
刑事程序一旦启动,对当事人、对整个家庭带来的影响都不容小觑。面对刑事风险,选择熟悉刑事业务的专业律师介入,尽早介入案件,才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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