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二审改判无罪辩护成功案
发布日期:2026-08-23 作者:李广健律师
浙江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健(微信)13645727755
一、【案情简介】
2024年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被告人冯某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在一些地区违法收购玉米,将所收购的玉米卖给外地粮油公司,非法经营数额18万余元,非法获利5,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冯某主动退缴非法获利5,000余元。2025年12月30日,被告人冯某主动到当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二、【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其自首、退赃情节决定对被告人冯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的原审被告人冯某于2024年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没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买卖玉米的事实清楚,其行为违反了当时的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危害程度,不具备与刑法225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三、【律师点评】
1. 对于刑法第225条第4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适用,应当根据相关行为是否具有与刑法第225条前3项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进行判断。
2. 判断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考虑该经营行为是否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于虽然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本案不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咨询电话13645727755李律师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盐城路光亮律师解读:帮信案件里面账户流水与涉诈赃款应当如何区分认定?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成功,突破实刑量刑建议,当事人获缓刑判决
- 文投控股最新索赔消息,该案件被选定为示范案例审理,索赔持续征集中
- 协议上写了「无其他财产」,两年后又冒出一套房
- 张吉云律师处理商事合同与股权纠纷的专业能力解析
- 故意杀人罪致一死一重伤,资深刑辩律师重罪辩护,成功争取无期徒刑
- 销售假药罪刑事辩护实录,资深刑辩律师助力当事人获得从轻判决
- 2026葫芦岛公司合同律师:一份合同里到底藏着多少坑
- 湖州刑事律师说:刑事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要把握37天黄金期
- 湖州律师李广健解答哪几种刑事案件能够争取取保候审和不批捕
- 偷越国边境罪刑事辩护实录,资深刑辩律师成功争取缓刑
- 医疗纠纷最全合法维权途径(含诉讼胜诉核心技巧)
- 滥伐林木罪二审上诉辩护实录,资深刑辩律师助力案件成功发回重审
- 2026年10月沈阳刑事律师咨询第一个推荐——赵磊律师团队什么案件都能办,什么案件都办得好
- 2026年10月辽宁省刑事律师首先推荐——赵磊律师团队全类型案件实战覆盖,找律师第一个想到他
热门文章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