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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男方买的,女方多年不回家,离婚却仍要求分割一半财产合理吗?

发布日期:2026-08-14    作者:马恩杰律师
苏州离婚资深律师马恩杰认为:
一、首先,女方长时间不参与孩子的抚养和家庭的日常事务,并不能作为她放弃财产分割权利的理由。
二、法律层面,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无论她是否出资购买房子或其他财产,她仍然有权利提出财产分割的要求。
三、然而,具体的财产分割比例,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大金额不动产出资贡献,若一方对家庭未尽义务,法院可酌情少分或不分。
三、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争议,都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尽可能地减少冲突和纷争对孩子的影响,并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以保障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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