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婚前首付婚后一方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

发布日期:2025-10-20    作者:韩翔律师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往往是争议的核心焦点。近期有当事人咨询: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购房,婚后由一方持续还贷,若走向离婚,房产究竟该如何分配?作为执业十余年的婚姻家事律师,我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大家厘清这一问题的法律逻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期间,若双方未书面约定财产制,婚后还贷部分(无论由哪一方收入支付)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法院通常判决房产归登记方,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范围包括共同还贷本金、利息及对应增值部分。例如,若婚前首付30万购房,婚后共同还贷20万,离婚时房产增值至100万,则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约15.38万元。
实践中,房产分割需综合首付来源、还贷资金性质、登记情况等因素。若婚后还贷资金来源于一方婚前财产,或双方书面约定房产归属,则可能突破上述规则。此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需通过银行流水、购房合同等证据还原资金流向,结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争取公平分配。
作为专注婚姻家事领域的律师,我曾处理多起类似案件。例如,某案中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以个人收入还贷,但女方举证其收入用于家庭开支,间接支持了还贷。最终法院认定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女方获合理补偿。这提醒我们: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需要结合证据与情理的动态平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