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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刑事案件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发布日期:2025-03-19    作者:孙苏炎律师
家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上海长宁警方跨省抓捕,关在在上海长宁看守所,家属不能探视,特别是外地的家属来上海不方便,完全不知道如何处理,在以往的案件中,有的家属甚至一年多都不去管,在哪个监狱服刑也不了解。突然来问律师让律师帮忙,那确实也没有办法再去介入了。所以针对刑事案件来讲,有一位律师是很重要的,能够全面介入案件辩护,也能实时反馈案件进展,不至于家属什么情况也不了解。


上海长宁开设赌场案件怎么判刑?


开设赌场的行为不限于传统的、营业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还包括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等其他行为。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资金、抽头渔利、放哨、邀请赌客等行为,亦构成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构成“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3万元以上;
(2)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或者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3万元以上;
(3)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
(4)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
(5)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6)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司法实务中,应综合考虑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参赌人数和社会影响等客观情况,审慎认定“情节严重”。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具体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3)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如果家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上海警方拘留,关在上海看守所,家属可以及时咨询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及时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争取合法权益,家属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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