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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建电梯影响不严重的补偿多少?

发布日期:2023-08-01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影响不严重的可能补偿1-3万,影响严重的可能补偿2-6万,特别严重的可能补偿10万左右。这是目前2022-2023年广州市的加建电梯补偿标准。本律师个人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因为加建电梯的房屋基本上都是在广州市市区房价最高的区域,一套房子都几百万。高层房屋可能因加建电梯增值几十万,低层房屋不会增值。所以我认为补偿应当适当提高一些,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低层业主阻挠施工的几率。最终获利的还是高层业主。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认为是影响了通风采光,但不严重,酌情判决补偿1万5即可。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该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该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对因加装电梯影响住宅采光、通风的业主,可通过协商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费用在筹措资金中支出。《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其所有权或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业主之间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从本院2021年8月9日对涉案电梯及104房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涉案电梯的电梯井及其连廊对于104房的通风及采光确实存在一定影响,但影响并不严重。根据上述规定,同意增设涉案电梯并使用电梯的权利人应当就此给予李某适当赔偿。本院综合本案案情,根据公平原则,酌情认定该赔偿金额以15000元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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