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骗奸后让男方写下肉体及精神损失费欠条,法院:道德范畴,不予支持!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14)花民一初字第02439号
原告:王某。
被告:甘某。
原告王某与被告甘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汪惠芳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0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甘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某诉称: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于2014年3月7日相识。谈婚论嫁过程中,原告告知被告自己有一男孩,被告认可并称愿与原告共同抚养,经协商双方住在一起。双方发生性关系后,被告马上反悔称不能娶原告为妻,原告方感觉受骗。2014年3月11日,原告让被告写下一张补偿欠条。原告被骗奸后一直无法面对生活,曾几次向被告追讨欠款,但被告一直躲避。原告认为,被告的骗奸行为已背离诚实守信的基本道德底线,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现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补偿款50000元,及原告追讨欠款过程中所花费的交通、住宿费2000元,合计52000元。
甘某未作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12日,甘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份,称因其无法娶王某为妻,自愿赔偿王某肉体及精神损失费50000元,于2014年3月19日一次性还清。因甘某至今未支付上述钱款,以致成讼。
上述事实有王某的陈述、欠条等证据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结婚系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自愿结合的行为,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王某、甘某相识交往后,甘某虽未能兑现娶王某为妻之承诺,但王某不能强迫甘某与其结婚,甘某的行为只属道德范畴,而不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况且精神损害的赔偿范畴只限于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而王某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因此,王某在甘某拒绝与其结婚后令甘某出具欠条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该民事行为无效。综上,对王某的主张,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550元,由原告王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汪惠芳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张 玲
- 青岛刑事律师案例:团伙走私冻品650吨分化辩护的策略与关键细节
- 青岛刑事律师案例:19名涉台人员团伙电信诈骗案金额核减近百万元的辩护策略
- 青岛刑事律师案例:医保诈骗案金额拆分辩护的五家医院管理范围切割路径
- 青岛刑事律师案例:故意伤害刑事和解免予刑事处罚辩护策略与关键细节
- 涉嫌醉驾/危险驾驶罪怎么办?从多罪名案件看"争取缓刑"的辩护路径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出罪、免罚与罪轻路径实证分析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出罪免罚与罪轻路径实证分析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出罪免罚与罪轻路径实证分析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出罪免罚与罪轻路径实证分析
- 如何判定斡旋受贿与礼尚往来之间的界限?
- 如何判定斡旋受贿与礼尚往来之间的界限
- 泉州市刑事辩护视角:可信的刑事辩护律师林惠文通过徐某闲鱼平台诈骗案件剖析,讲解刑事案件律师筛选与全流程辩护甄别技巧
- 泉州市刑事辩护办案参考|比较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林惠文结合夏某醉酒逆行获缓刑事件,科普刑案家属维权实用常识
- 榆林刑事辩护视角|诚信的刑事辩护律师张利实务剖析:从郭某某非法集资酌定不起诉事件,聊聊涉众刑事案件辩护核心技巧
- 榆林比较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张利办案复盘:李某某故意伤害获证据不足不起诉,解析刑事辩护证据质证实务方法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刑事上诉状(范文)
- 电信诈骗万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被拘留了多久开庭?专业电信诈骗罪辩护律师经验
- 贩卖毒品成功案例
- 和醉酒的女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吗?
- 经典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