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男子无证驾驶被查报侄子信息,冒用他人信息怎么处罚
发布日期:2022-10-11 作者:吴丁亚律师
一、5旬男子无证驾驶被查报侄子信息
近日,河北秦皇岛。高速交警对一小货车例行检查时,大约50岁的司机称未携带有效证件,向民警报了一身份证号。民警发现,该身份号码年龄与司机外貌特征与明显不符,遂将其带至警务站核查。通过系统比对,该男子上报身份证照片并不是其本人。经反复盘问,男子承认其谎报了侄子的驾驶证信息,本人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二、冒用他人信息怎么处罚
冒用他人信息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三、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提醒您,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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