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W女士成功退回广州某使用权公寓定金5万元
发布日期:2022-04-19 作者:陈旺律师
由于工作原因,不愿意租房的W女士想在广州买一套公寓作为日常居所。2022年1月12号,W女士前往广州某楼盘看房,看房过程中,销售人员不断以交通便利,出门即地铁、地理位置优越等楼盘利好消息劝说W女士,销售人员还带W女士参观了样板间,样板间里装修十分温馨,厨房、卫生间、床铺、家具一应俱全,非常符合W女士心目中“家”的样子。W女士当即决定认购,于是销售人员拿来事先准备好的文件,不等W女士查看文件,直接要求W女士在指定位置签字,等W女士签完字后又以需要公司盖章为由直接收走了文件。就这样,W女士交了5万元定金,签署了一份不明性质的文件。
事后,W女士经家人提醒,多次要求查看自己所签署的文件,销售人员均已还未盖章为由拒绝了。W女士感觉销售人员的行为很不对劲,坚持要求查看已签署文件,销售人无奈只好提供W女士签署文件以供其查阅。W女士看到自己签署的文件时,瞬间不知所措,该文件并不是认购书,而是认租书。W女士又经过一番了解才知道该公寓只有使用权,而且是只能商用,不能用以居住。W女士认为自己受到欺骗,坚决要退房。然而开发商却认为己方不存在过错,如果W女士要退房的,将没收其定金。W女士心中咽不下这口气,下定决心,一定要拿回定金,不能白白便宜了开发商。通过各方求助,W女士最终决定委托我们团队帮她挽回损失。
接到委托后,我们立即介入,经过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交涉,最终开发商于2月18日承诺退款,并如约退回了W女士全部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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