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H先生成功拿回安徽省滁州市某商品房定金18000元
发布日期:2022-01-03 作者:陈旺律师
2021年7月11日,H先生前往滁州某楼盘看房。现场广告以突出的效果强调“即租即收益”“财富倍增”等等,显得极其诱人。销售人员带领H先生参观了样板房,介绍说这里可以进行空中花园智慧改造,同等价位多得一房,还有售后返租,是稳赚的买卖。H先生表示需要回去征询家人意见,销售人员见状,承诺如果当天支付定金,之后不喜欢可以退款,而且房源所剩无几,比的就是速度。H先生再三向其确认过定金是可以退还的,这才把心放到肚子里,支付了20000元并签订了认购协议。
后来经家人提醒,H先生才发现开发商宣传的所谓20分钟可直达南京根本就不是以该项目作为起始点,开发商是故意混淆视听进行误导宣传。另外,空中花园智慧改造的宣传,说的比唱的好听,其实是打掉墙体把阳台改建成房间。H先生意识到一切都是开发商描绘出来的假象,失望透顶,觉得自己是受到对方的欺骗才会不慎认购的,作为受害的一方如果还要白白损失一笔钱实在是毫无道理,但又不知如何是好,思来想去,决定还是请专业人士介入处理。
接受H先生的委托后,我们马上全面分析了案情并制定了应对方案。尽管一波三折,开发商最终还是答应退款。因为双方闹得有点不愉快,开发商要求扣除2000元,H先生决定接受该方案。9月15日,H先生办理了退款手续,9月27日收到了18000元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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