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安全视角下的晋商兴衰研究
发布日期:2021-07-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产权安全,晋商,兴衰
一、前言
明清时代的山西商人纵横捭阖,一度执全国商业、金融业之牛耳,票号做到了“汇通天下”,在中国商业金融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页,影响深远,在经营管理、经营文化、金融贸易运行规律等方面给后人留下了很多值得深掘的文化宝藏。研究晋商的兴衰,有着重要的学术和现实意义。
学术界从外部环境变化、政府作用、文化角度、行会角度等各方面对晋商的兴衰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同时也重视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权关系的研究,然而目前的研究中还缺乏系统的从产权制度变迁角度对晋商的兴衰进行的分析和研究,对其产权制度变迁过程中产权安全的分析和研究更为空缺。本文围绕产权安全从其产权制度变迁的角度对晋商的兴衰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关于晋商兴衰研究的文献分析
关于晋商研究的发展由来已久,最早的有日本学者的《支国那经济全书》、《清国商业综览》。20世纪20年代马寅初关于晋商和票号的许多文章发表在《东方杂志》和《银行周报》上。张正明的《晋商兴衰史》是较早系统的对晋商的兴衰进行研究的著作。黄鉴辉在《明清山西商人研究》中对晋商从乾隆中后期有盛转衰的过程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刘建生等著的《晋商研究》,从经济、自然、地理、政治及思想观念方面对晋商产生与发展做了详细分析。王明星的《晋商走向衰败若干原因分析》探讨了晋商衰变的三个原因,即没有投资与新式产业、票号中心没有南移至上海、不能开拓新活动区域与经营项目。孔祥毅在《山西票号与清政府的勾结》中认为,票号的退化是晋商衰亡的根源。刘可为(1997)认为经营方针的摇摆、对竞争环境的反应迟钝、与封建政府过于紧密的联系是其衰亡的原因。
近年来研究则注重从单个角度,并运用相关博弈论工具进行研究。刘建生等(2008)从信用制度与变迁角度对晋商兴衰进行研究。葛贤慧分析了传统文化对晋商信用体系的影响,在《商路漫漫五百年——晋商与传统文化》中指出,山西商人依靠黄土文化赋予的吃苦耐劳、坚忍不拔、诚信笃实、刚健有为的精神,走出了一条创业进取之路。杨艳红的《文化、伦理与社会秩序——以山西票号为例》强调重义轻利的儒家文化孕育出“利以义制”的商业习俗与经营制度。刘鹏生在《晋商信用的博弈论分析》中强调了会馆、行会等外在约束对守信与守信的最优组合的作用。丰若非、任凯的《运用博弈论原理分析晋商信用制度变迁》强调运用博弈论工具分析晋商的信用体系,从多方面深刻阐述了晋商信用制度变迁的深刻含义。
学术界从外部环境变化、政府作用、文化角度、行会角度等各方面对晋商的兴衰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也重视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权关系的研究,然而目前的研究中还缺乏系统的从产权制度变迁角度对晋商的兴衰进行的分析和研究,对其产权制度变迁过程中产权安全的分析和研究更是十分欠缺。本文将围绕产权安全从其产权制度变迁的角度对晋商的兴衰进行详细的分析。
三、晋商兴衰简史
晋商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商业文化,被誉为中国最成功的商帮。从梁启超的话中可略见一斑,“鄙人在海外十余年,对于外人批评吾国商业能力,常无辞一对。独至有此历史(就是山西的晋商),有基础能够继续发达的山西商人,鄙人常以此自夸于世界人之前”。
山西商人历史悠久,远迄两汉就有记载,但真正兴盛起来,并成为国内著名的商帮,则始于明代,盛于清代。晋商的兴衰可以简要分成如下几个阶段:
(一)盐商阶段
明朝开国时期,为了防止北方的匈奴侵犯,北方边防驻军90万人,30多万军马,并分成9个边防站,其中有4个在山西省。为解决边防粮草供给的问题,明朝制定了“开中制”[3]的制度。就是鼓励商人运粮草到各个边防站,然后政府给他一个盐引[4]。拿到盐引之后,商人可以到产盐区去换盐。由于当时产盐的技术不到位,盐业利润丰厚,换了盐之后,可以立即倒卖。这种环境下,山西商人凭借其地理上的便利条件[5],囤积大批粮食运到北边,拿盐引换河东盐[6]、长芦盐、山东盐。此阶段可以称之为山西商人的初步发展阶段。
(二)全面发展阶段
明朝灭亡,清朝建立后,由于清朝创建者为满族人法学论文,其历史上与蒙古之间关系相对密切,且两族可以通婚,北方相对安宁。当时北方产人参、貂皮、灵芝,南方产铁锅、盐巴、茶叶等。南北方的贸易结点便在山西,山西商人得了清朝的地利之便,另外由于北方没有战争等外患,于是便开始大规模贸易。清朝时,山西商人垄断了中国北方的贸易和资金调度,还开拓了国际市场,不仅插足整个亚洲地区,甚至把触角伸向欧洲市场。在莫斯科、彼得堡、朝鲜和日本等是国家和地区都有山西人开办的商号或分号。[7]这个时候,晋商掌握了整条产业链,如晋商从南方贩茶叶,从制造到包装、加工、运输、批发,到最后的零售,整条产业链完全掌控。
以平遥日升昌为代表的票号业,被称之为“现代银行业的乡下祖父”。票号的繁荣,把晋商的辉煌推向了一个顶峰。以山西票号为首的晋商开始逐渐完成从商业经营领域向金融业的东端过度,其上通朝廷,下接官绅,商路可达数万里之遥,款项可“汇通天下”,成为中国明清时代十大商帮之首,被经济史学界并列于意大利商人之侧,享誉海内外。1823年建立的票号,到鼎盛的时候,大概全世界124各地方共有670多家票号,当时的平遥、祁县与太谷三个地方就成为中国的华尔街。大约拥有1.5亿两白银,拥有的白银总资本是清朝整个国家赔款的近1/10,而且到1906年,当时的户部,相当于今天的财政部,其中1/3的银两基本上都放在了山西票号。今天,从平遥古城南门深深的车辙印中就能窥到当初票号业的发达。
(三)衰落阶段
1958年《天津条约》、1860年《北京条约》和1962年《中俄陆路通商章程》开始了晋商的贸易黄昏,按照这些条约俄国人从中国南部收了茶叶之后,直接运到天津,而且是免税运到天津。然后俄国人再从天津海运回到俄罗斯,一路免税,晋商要求清政府给与同样的特权,然而却被驳回。1873年,晋商为了节省运费,准备向俄国一样,把湖北茶叶经过水路运到天津,再走陆路贩到俄国,但是清政府却对这一计划干涉,并要求对贩茶走水路的晋商,仍按走陆路一样收税,清政府的行为,使晋商在与俄商的茶叶商战中一开始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到1875年,俄国人控制的茶叶量是山西商人的5倍多,山西商人的贸易开始走入黄昏。
另外,随着外国列强的侵入,外资银行的进入,苛捐的加重,国家信用的崩溃等原因,山西的票号业也逐渐衰败(具体见表1)。
注:来源于刘建生、燕红忠、石涛、丰若非等著.晋商信用制度及其变迁研究[M],山西经济出版社,2008:519
四、产权安全在晋商兴衰的产权制度变迁中的核心作用
(一)围绕产权安全的晋商产权交易机制
晋商成功,很大一部分在于其围绕产权交易所涉及的一套信用机制,学者们的研究也多集中在信用机制的设计上。而对其机制设计的核心内容——产权安全在产权制度变迁的作用及相互联系却鲜有分析。纵观晋商的发展史可以看到,晋商的成功在于其围绕产权安全设计了一套围绕内部委托代理、交易双方产权交易的重复博弈机制,为保证重复博弈的顺利进行,引入了政府参与、传统文化、第三方监督。晋商的衰败也在于其设计的机制中不能保证其产权安全。产权安全的侵犯主要是来自于政府参与的重复博弈体系的终止,即政府对产权安全的侵犯,及外部政治环境对产权安全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晋商兴,在于自我设计的能保证产权安全的产权交易机制,晋商败,在于政府及外部政治影响对其设计的产权交易机制的破坏。
晋商围绕产权安全所涉及的产权交易机制可以用下图1表示:
图1:围绕产权安全的晋商产权交易机制图
兴衰
在明清[8]政府宏观政治经济政策条件下,晋商自我设计和完善的产权交易机制,充分考虑到了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重复博弈的巨大优势,图1中关于交易双方的产权交易机制,以及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机制便是基于重复博弈的原理进行的设计。同时也考虑到当政府对产权保护的程度不完善时,第三方监督机制的重要性,成立了行会等第三方监督机制。并在上述过程中注重充分利用传统文化思想对产权交易的中产权安全的影响。通过上述工作,晋商形成了为后人津津乐道的产权交易机制。而真正对晋商的兴与衰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是晋商对清政府交易者角色的引入。引入了清政府的交易者角色,确保了政府信用对晋商的保护,促进了晋商的繁荣。同时,引入了清政府的交易者的身份也同时等于引入了一个能量最为强大的产权安全的破坏者,从而也导致了晋商的衰败论文提纲怎么写。
(二)晋商产权制度变迁中的博弈论分析
晋商的交易双方产权交易机制及企业内部委托代理机制符合重复博弈模型的三个特征[9]:阶段博弈之间没有物质上的联系,即前一阶段的博弈不改变后一阶段的博弈;所有参与人能观察到博弈过去的历史;参与人的总支付(报酬)是所有阶段博弈支付的贴现值之和。
如果作为一次博弈,晋商的产权交易和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是典型的囚徒困境。但是在晋商与顾客之间的产权交易过程中是多次重复的,即使顾客是经常变化的,但是对晋商而言,晋商确是近似于无限重复交易的。在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的东伙关系[10]中更是多年长期的重复交易,此时合作就可能出现。
表示贴现率,或博弈继续进行的概率,可以理解为未来收益的重要性。
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法学论文,如果参与人对未来足够重视,也就是如果足够大,那么任何程度的合作都可以通过一个特定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得到,即:
当满足如下条件时,合作就有均衡解,并且合作能够一直进行下去,一旦合作不能进行下去,之后将会是一直不合作。
可以理解为不合作的诱惑;是合作的剩余(利益);也就意味着给定未来的重要程度,不合作的一次性诱惑相对于合作带来的利益越小,合作的可能性越大;或者说给定不合作的诱惑和合作带来的利益,未来越重要,合作的可能性越大;
欺骗容易发生的次数也会极大地影响到合作发生的概率,假如两次欺骗之后才被发现,则有:
得出:
表明:欺骗行为越难以被发现,欺骗发生的可能性越大;或者说,合作越困难;而在古代简单的货物贸易中,欺骗很容易发现。在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中,由于要进行各种类型的账目核对,欺骗也相对容易发现。从而保证了晋商的产权交易和企业内部委托代理中的长期合作能够一直存在下去。
Abreu (1986)认为,最大合作战略是使用最严厉的可信惩罚(the strongest credible punishment)。
在合作子博弈,合作的条件是:
在非惩罚子博弈,合作的条件是:
(三)传统文化、行会及内部机制在产权交易中的重要性
晋商正是在产权交易和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充分利用到了这一点,通过提高合作的剩余,提高未来的重要性来保持公式1的成立,保证合作均衡解的存在。
产权交易中:重视交易的长期性,充分发扬“重信守义”的儒学精神,不贪图眼前的利益。晋商活跃上下大约500年,很重要的一点是依靠其重诚信的为商之道。在与内外蒙古、俄国以及其他地区的关于丝绵、茶叶、烟草等贸易都是长期性的贸易,并在贸易中形成了归绥地区、库伦和多伦、恰克图贸易、杀虎口关市等多个贸易市场。市场的形成是需要无数次交易才能够形成的。是需要重视合作剩余和贴现率才能形成的。
内部委托代理中:(1)通过儒家“信义观”等文化手段加以限制。(2)人才的选拔和任用以家族和朋伙的信任关系为前提,实行“举荐制”以及举荐人的担保机制,或“与东家有亲密关系”,同时“学徒多本为同乡人”并经过严格的培养晋升机制。(3)通过事前对掌柜采取合作策略的正激励和事后采取不合作策略的负激励等改变等各项参数。如果合作,会赋予一定“身股”[12],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把企业经营业绩和员工个人利益挂钩,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避免了企业内盗行为。掌柜一经发生背信弃义之事,则不但会被驱逐出票号,而且还会受到其他财东的谴责和冷落,最终被淘汰出局,从此无颜回归故里面对父老乡亲[13]。(4)通过行会等第三方监督机制也降低了不合作的诱惑。
晋商通过行会、内部惩罚机制、儒家“信义观”的综合应用设立了严厉的可信惩罚,如果一旦不合作解出现,其将面临声誉扫地、被扫地出门,无处容身,从而保证了惩罚的权威性和切实可信性。
(四)政府的介入
追求政府积极介入晋商的产权交易机制,是晋商迅速崛起的重要因素,也是晋商衰败的根本原因之一。
1、政府宏观经济制度对晋商产权交易的影响
明朝“开中制”运行上百年之后,产生了一项重大腐败,当地官员拿到盐引后不给山西商人,而是给自己的亲属,让亲属去牟利。同时明朝政府拨往9个边防站的饷银也在逐年增加,明朝中期,政府开始允许银两换盐票,叫“开中折色制”,这样一来,对山西商人打击巨大,因为山西商人已经囤积了大量的粮食,准备去换盐引。此时,政府的腐败,政府政策的非连续性,直接侵犯了晋商的产权安全,导致了未来合作带来的利益剧减,非合作产生。此时导致晋商集体性亏损。
清朝建立后,由于清朝的创建者满族人与蒙古之间关系相对密切,且两族可以通婚,因此北方相对安宁。加之清政府建立初期税负较轻,从而使产权交易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未来的收益较稳定,相对较大,的值也相对较大,这样就促进了重复合作博弈的发展,促进合作的产权交易的发展。
1958年的《天津条约》,1860年的《北京条约》和1962年的《中俄陆路通商章程》,晋商得不到同等条件下的税收优惠,从而使交易成本上升。同时加上后来的太平天国运动、辛亥革命及外国列强的入侵,使未来的收益难以预期,值急剧减小,的值也减小,相反不合作的诱惑数量却在上升,重复合作博弈的维持难度加大,极大的影响了健康的产权交易的发展,从而成为晋商衰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2、政府作为内部交易者对晋商产权交易的影响
追求政府官员的介入,从而寻求特权既是晋商聪明过人的发展捷径,也是晋商最终被拖垮的原因之一。票号在成立之初可以获得政府的保护,可以负责政府的款项过局并从中得到业务利益。从票号成立到1850年30年间,票号通过资助寒儒穷士入京应试,代办、代垫捐纳和印结,与政府建立了关系并由此获得了外部利益,政府给票号带来了大量的公款存放和汇兑业务,使山西票号的发展进入黄金时期。票号在银根奇紧时还可以请求官款接济。同时,政府很多私人官员的资金也存放到票号中,提高了票号的社会信誉。商票号的掌柜们也越来越热衷于结交清廷的王公大臣、各地的封疆大吏,与其称兄道弟,关系非同寻常。晋商后期喜欢通过捐输买官,他们买官不是为了做官,而是为了以官商身份更好地获取经营上的特权地位。与政府官员的良好关系,提高了票号的社会信誉,降低了产权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法学论文,提高了未来合作的收益,以及合作博弈中的数值,同时由于政府的积极参与从而也形成了最严厉的可信惩罚的真实有效性。这保证了产权交易中合作博弈的合法性及持续进行,产权的安全性加强,促进了晋商及清朝商业和金融业的发展。
但同时晋商也深深地为正在走向覆亡的清廷所拖累。清朝末期,晋商票号和清廷的关系已经密不可分,风雨飘摇中的清廷把晋商票号看作它的紧急备用金库。清政府每遇财政危机时,就制定山西的绅商、票号捐输,名为捐输,实为勒派。第一次鸦片战争捐输200万两,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捐输159万两,1843至1855年间共捐银500余万两。另外,各省政府滥发纸币,造成纸币贬值,造成大量挤兑,此时各政府官员却首先进行挤兑,给晋商票号带来了巨额损失。同时,清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成立了通商银行、户部银行、交通银行等几家官办银行,并从山西票号中抢走了官办汇兑业务,并用政府的强权挤压票号生存空间。此时,还想通过国有化等形式吸收票号业务,但是受到前面政府违约的启示,最终晋商人还是选择了不国有化。
政府对产权安全的破坏直接导致了合作博弈的不能继续进行,政府首先进行挤兑导致不合作的惩罚不再可信,当前违约的收益提高,未来的贴现率急剧降低。从而合作的博弈终止,不合作的博弈开始。晋商们苦心经营的产权交易机制不能顺利进行下去,从而导致了晋商信用体系的崩溃,也导致了晋商的衰败。
五、小结
从晋商的兴衰史中可以看出,晋商充分利用现实条件,在主观能动范围之内设计了一套能够尽可能保证产权安全的产权交易机制和企业内部委托代理机制。这套机制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晋商的繁盛,也同样是这套机制,由于外部环境及形式的变化,不能保证在交易过程中的产权安全,也便造成了这套机制的衰败。当然我们从中进一步发现产权安全在产权制度变迁中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认识到:
(一)产权交易机制设计是维护产权安全的重要途径。晋商通过充分利用儒家思想,引入第三方监督,以及内部人才的培养机制、引入政府的力量等设计了一套能够持续进行的合作博弈的交易机制,降低了产权交易的成本,也实现了效率的帕累托改进。
(二)政府是产权安全的最大提供者,也是产权安全的最大破坏着。由于政府的强权力量的存在,政府可以起到维护产权安全,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产权交易进行的作用。同时,也能够很容易的破坏产权安全,提高交易成本,损害产权交易机制。
(三)从晋商的兴衰中可以看出,在产权制度变迁中,政府并不是产权安全的唯一提供者。人为的机制设计、优秀的传统文化、第三方的监督机制,内部的制度约束等都可以成为产权安全的直接影响因素。同时可可以看出,政府是影响产权安全的最大的X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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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rancis, Fukuyama. Trust: The SocialVirtue and the Creation of Prosperity. London: Hamish Hamilton Ltd,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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