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泛滥是对公权的稀释
时下穿制服的越来越多,甚至连存自行车、停车场收费人员及酒店门卫等也戴上了大盖帽-
198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曾经下发《关于立即制止擅自统一着装的通知》,掀起了针对乱着装的“整顿风暴”。但十几年过去,人们突然发现,“大盖帽”有增无减。鉴于这种情况,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出《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重申统一着装的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对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着装的,要收回已经发放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并予以销毁(据2月1日据新华社消息)。
制服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和符号。着制式服装戴大盖帽象征着执法权的被赋予,是极为严肃的事情。所以,自1986年以来,国务院多次明确,“批准统一着装的权限集中在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无权批准”,并于1992年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的部门、行业的着装范围。在如此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为什么滥着制服现象仍然如此普遍呢?
笔者认为,制服泛滥是一个信号,折射出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对上敢于僭越、对下狐假虎威的低素质执法的现状;折射出目前一些公权力被放大、被滥用、被私用的窘境。这不仅是依法行政意识薄弱那么简单,不仅是本位主义作祟那么易解。不难看出,这种现象证明了目前有相当部分的公权力缺乏规矩;甚至,一身制服,衍生出很多本不存在的“公权”。
近几年,制服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地位每况愈下,以至于坊间流传很多对制服十分不恭的调侃语言,这是制服象征的公权力缺乏规矩的铁证。权力缺乏规矩,表现就是执法方式粗暴,不是和风细雨耐心做工作,而是“拉大旗作虎皮”,借身上的“老虎皮”唬人;表现就是部门利益至上,淡忘了“执法就是服务”,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谋取部门及个人私利的工具。可以说,这身“老虎皮”,隔断了和百姓之间的应有感情,“自作主张”地给予了本部门人员强制执法的权力。这不仅是对公权力形象的玷污,是对公共权威的稀释,而且也是对社会公平的损害,是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原则的背叛。
郭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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