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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对公账户赚钱 两男子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发布日期:2020-10-12    作者:首席张国权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时俊亚 张旭东)
        如果有人告诉你,不用辛苦工作,你只需要拿身份证注册个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卖几千块钱。这样的差事,类似于天上掉馅饼,你会不会相信?最近,河南省焦作市两男子就为了这一点蝇头小利,走上了买卖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8月24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案件。
  2019年11月份,张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郭某。郭某让其帮忙开个公司账户用来走账,并承诺,若办成三至五套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以5000元钱价格予以收购。张某在利益的驱使下,同意办理并介绍好友冯某一起办理。张某向冯某承诺,办理三至五套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以4000元钱价格收购,冯某为谋取利益,也同意了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出卖。
  后来,张某、冯某便将自己的身份证交于郭某,郭某拿着张某身份证注册两家空壳公司,用冯某身份证注册一家公司。二人在郭某的安排下,利用办理的公司开设对公账户,并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章等资料卖于郭某。张某出卖整套资料获得赃款2100元,冯某获得赃款500元。
  售出的这些账户最终寄到境内外诈骗、赌博等犯罪团伙手中,成为犯罪分子“生财”的工具。经查,涉案的账户中,其中一个账户仅8天时间,流水就高达四千万元,其余两个账户流水也均为几百万元。其账户流转的资金实际上正是这些犯罪团伙的犯罪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冯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遂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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