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游戏币属于盗窃罪吗
发布日期:2020-07-29 作者:桂方芳律师
关于网络虚拟财产价值如何认定的问题,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尚没有统一的、能够被普遍认可的计算标准。
首先,目前司法解释并未有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缺乏明确的认定依据,无论如何认定其价值都会存在争议;其次,在客观意义上而言,网络虚拟财产本身并没有价值,其价值大小只能于玩家交易时商定,难以从一个客观的角度加以认定;再次,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只能存在于特定的服务器与特定的玩家中,脱离了特定的服务器并失去了所谓的价值,对不同玩家其价值存在不同,难以有统一的计算标准;最后,如按照服务器运营商因盗窃行为支付的修复费用或者预期收益作为价值认定的依据,并不能做到客观。
因此,将窃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界定为盗窃罪将会给数额的认定带来一系列问题,在目前尚没有统一、客观的数额计算方法而又可以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认定的情况下,不宜将网络虚拟财产解释为盗窃罪中的“财物”。
从境外刑事立法和司法来看,鲜有将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以盗窃罪论处。意大利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均不承认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构成《意大利刑法典》规定的盗窃罪,其遵循体例解释的原则,禁止对“财产”进行扩张解释包含信息数据。对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意大利刑法典》在传统犯罪后设立了分条。虽然日本刑事司法实务中存在对骗取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诈骗罪的判例,但其是通过在传统的诈骗罪后规定了“使用电子计算机诈骗罪”这一特殊罪名,日本刑法的通说也认为虚拟财物不属于《日本刑法典》规定的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我国台湾地区刑事法典在2003年修正时删除了1997年将电磁记录设为动产的规定,对窃取电磁记录的行为规定适用专门的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计算机犯罪来处理。
综上,根据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并不具有刑法意义上财产的属性,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不能认定为盗窃罪,而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理,能做到罚当其罪。
内容来源于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既坠,三尺安存?——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的法伦理批判》
- 领证仅2个月,因“生不生孩子”闹离婚!40岁男方起诉退彩礼,郑州法院会怎么判?
- 郑州婚姻家事律师:女方犹豫离婚,到底在怕什么?
- 遗产继承最大陷阱!放弃继承公证中途反悔,捆绑要钱合法吗
- 老公私转小三的钱,不用忍!律师帮你全额追回
- 证通电子索赔再传捷报:法院受理新一批案件,投资者索赔通道畅通
- 民间借贷与债权债务纠纷:找对专业律师,维权更高效
- 2026年4月沈阳工伤认定怎么申请?本地社保局流程,姜律师团队手把手指导。
- 沈阳合同纠纷实务要点:资深律师教你避开交易风险
-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
- 2026沈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弄?在哪做、多久出结果,一文说清
- 2026年4月沈阳地区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案件律师团队评测与推荐指南
- 正规信用卡逾期律师哪家好;深耕债务咨询多年,看懂太多负债人的误区;债务减免专业律师推荐
- 深耕刑辩领域,坚守律师执业初心.专业刑辩,以法律之名守护公平与正义,做一名踏实办
- 向日葵维权再传捷报: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维权从速
热门文章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