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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可否免予刑事处罚

发布日期:2020-06-08    作者:张梅律师
一、故意伤害罪可否免予刑事处罚
        可以。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主要就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如果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出具谅解书,对打人者可以判缓刑,不需要进监狱。
二、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87条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 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故意伤害罪为结果犯,要求必须达到轻伤程度以上的后果。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比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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