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犯罪情节中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
犯罪情节中的未成年人在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刑法规定的应当型情节即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在律师辩护中地位特殊,刑事辩护律师应熟练掌握法律、司法解释中有关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相关规定,使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一、未成年人犯罪情节的规定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1)对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2)对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实务中,在确定对未成年被告人从宽处罚的具体比例时,应在综合全案犯罪事实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以下因素。
1、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是判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的重要指标,动机和目的与主观恶性密切相连,动机和目的影响着量刑的调节比例。
2、犯罪时的年龄和对犯罪的认识能力
年龄大小影响行为人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因此,刑法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对量刑有着重要影响。
3、悔罪表现
认罪是指被告人对于主要犯罪事实和罪名的承认和供述,悔罪是被告人在认罪基础上对其所犯罪行的悔悟。实务中应认真领悟二者的区别。悔罪表现直接体现了其改过自新的自觉性和回归社会可能性的大小,悔罪表现好,选择的从宽比例就大些。
4、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
未成年人刑罚的适用,应实现教育和矫正的功能,未成年人的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反映出其主观恶性的大小和可改造性的大小,影响到从宽比例。
二、实务中的把握
1、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选择
刑罚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属于法定的应当型情节,凡是具有该情节的,均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实务中,首先应进行定性分析,把握是适用从轻功能还是减轻功能;其次选择合适的调节比例确定基准刑;最后商讨调节结果是否体现适用的功能,并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实务中应注意刑法第37条的适用,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之一的,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不再适用《量刑指导意见》。
2、犯罪时刚满18岁,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考虑到刚满18岁的被告人其身体,智力等方面还不完全成熟,存在可以酌情从轻的因素,可以在10%以下从轻处罚。
3、犯不同种数罪的情形
犯不同数罪的,先用未成年人情节对各罪基准刑进行调节,确定各罪宣告刑后,在实行数罪并罚。
4、所犯同种数罪跨越未成年与成年的情形
所犯同种数罪跨越未成年与成年的,应根据全部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再综合考虑未成年犯罪事实在全部犯罪事实中的比重,选择合适的从宽比例。
- 最新“不批捕”“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释放”一百一十个辩护实务详解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00个热点问题法律解析
- 集资诈骗罪99个热点问题法律解析
- 成熟体系深耕刑辩,诚信担当守护公平,全力以赴每一份托付
- 恪守诚信底线、深挖案件事实、精析法律争议、捍卫当事人权益
- “信息”“决策”与“心理”的三重博弈,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家属困境与破局之道
- 上海地区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附最新实例)
- 拆解刑辩底层逻辑,厘清案件事实真相,维护罪责公平裁判——用第一性原理验证李荣维律师“三维九法二十七式”刑事辩护体系
- 受贿罪160个常见问题解析
-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标准
- 合同诈骗罪“一百个核心问题”法律解析
- 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及量刑标准
- 电信诈骗案“八十四个核心问题”详细解答
-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量刑标准(2026权威版)
- 深耕云南昭通,熟稔川滇黔渝,精拆国内刑辩:三维九法二十七式辩护延伸体系实务详解
- “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对策
- 国际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定
- 骗取贷款罪司法认定中的三个问题
- 网络诈骗罪怎么如何判刑量刑?判几年?判多少年?判多久?网络诈骗定罪量刑标准
- 从一起案例看强奸罪被害人陈述 与在案证据矛盾时如何处理?
- 重庆市各个地区看守所位置及联系方式
- 于欢案二审判决书(全文转载)
- 强奸未遂怎么判定认定?强奸未遂和强奸罪的区别
- 中国十大刑事案件排行榜(轰动全国)
- 强奸罪怎么判刑?强奸罪判几年?强奸罪律师解读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大连会议纪要)
- 网上“赌博”输了钱,还能追回来吗?
- 女性自愿与男性发生关系,事后反告他强奸怎么办?(约炮风险告知书)
- 只有口供能定强奸罪吗?只有女方的口供能定强奸罪吗?专业强奸罪律师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