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当防卫行为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0-02-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既有正当防卫,那么就有非正当防卫。如果非正当防卫造成了损害,则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
1、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的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事后防卫。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 警方处理卖淫嫖娼新规定
- 什么是受贿
- 北京市各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时间、地点、乘车路线
- 量刑的法律根据
- 什么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有哪些特点?
- 北京市《暂住证》变更与延期手续办理
- 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如何处理?
-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应该如何处理?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无期徒刑
- 故意伤害罪要判多少年
- 什么是管制?如何执行?
- 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 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