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体系构建
发布日期:2020-0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 刑事立法; 保护范围;
惩罚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体系构建
随着时代的发展, 我国网络的发展水平逐渐提升, 其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大, 在此过程中, 网络知识产权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为了对网络知识产权展开有效管理, 我国制定了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 该体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具有特殊保护以及一般保护共存的特点。由于我国刑法中对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罪名的外延过窄, 因此需要引用其他罪名对网络知识产权展开一般保护, 进而构成了特殊保护与一般保护共存的局面。
一、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检视
(一)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同等保护
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 要想使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跟上时代的发展, 就需要转变其中的形式政策, 从适度保护转变到同等保护。目前, 我国的相关立法已经指出,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有着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需要追究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因此, 需要对我国的刑事立法展开适当调整, 提升对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制裁力度, 在当今时代下, 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中的主要内容, 刑法是其中的关键内容。因此, 在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检视的过程中, 需要从刑法本身入手, 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 全面提升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的打击力度。另外,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 避免出现过度保护的现象, 抓住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中的同等保护关键点, 只有这样才能完成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检视[1]。
(二)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保护权益范围的扩张
目前,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护权益范围过窄, 严重影响了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发展, 因此, 对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保护范围展开扩张, 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检视中的重点内容。第一, 保证保护权益范围扩展的合理性, 在此过程中主要包括网络知识产权中的刑法保护需求、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危害性以及网络知识产权中的模糊地带三方面内容。在此过程中只有明确以上三方面内容, 才能够保证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权益扩张的合理性。第二, 确定网络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拓张思路, 例如, 将知识产权法规列入到刑法权益保护中, 扩大刑法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以及确定刑法中知识产权新型权益的保护。
二、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未来构建方法
(一) 扩大司法解释
在未来构建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过程中, 需要扩大其中的司法解释, 第一, 扩大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性的司法解释, 犯罪性决定新型知识产权犯罪能否列入到传统知识产权犯罪体系中。在扩大的过程中需要注意, 要将司法解释与网络因素相互结合, 这种方式能够对多种范围形式展开制裁管理, 进而提升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性的解释范围。第二, 重新构建网络知识产权中的犯罪定量标准, 其中主要包括重新构建网络空间行为特征的量化标准, 以及将评价网络空间行为中的定量向定性转化。在此过程中更加注重网络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性质, 无论次数的多少, 都需要采取相应的制裁方案, 构建出完整的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
(二) 促进刑事立法的更新
在更新刑事立法的过程中, 第一, 需要更新知识产权行为的入罪化, 对于其中入罪化行为的制定, 相关人员需要在增设新罪名以及制定入罪化标准的过程中, 需要本着高度谨慎的原则。入罪法益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够对重要法益展开有效保护, 刑法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中的主要保障法, 因此需要对其展开积极有效的保护。第二, 对现有的法律条例展开修改, 网络知识产权属于一种较为新型的产权, 因此目前现有法律条例中对其的规定并不完善, 这也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全面性不够的主要原因。面对这种情况, 对当今现有法律展开修订完善, 提升法律法规的实时性, 是未来构建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2]。
三、结论
综上所述, 随着人们对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关注程度逐渐提升, 如何提高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应用质量, 成为有关人员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通过研究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检视方法以及未来构建方法发现, 对其进行研究, 能够有效提升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应用质量, 同时还能够对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展开全面管理。由此可以看出, 研究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检视方法以及未来构建方法, 能够为今后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刘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探析——以为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为视角[J].知识产权, 2015 (12) :47
[2]林孟.论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兼论网络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J].法制博览 (中旬刊) , 2013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告
- 法院判决后还能否调解、和解
- 公众意见与司法判决----对过去十余年若干轰动性案件的考察
- 警察呀!取保候审期满后,千万不要忘了做件事,否者后果很严重!
- 浅议对死刑犯遗体的处置
- 重庆市各区县人民法院通讯录
- 天津市各个检察院地址电话,天津市各个交通队地址电话,天津市各举报中心地址电话
- 浦东新区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各派出所地址及电话
- 江西省司法厅律师年度考核公告
- 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
- 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的司法解释
- 上海市各区县劳动仲裁机构地址和电话
- 法律人必看的74部电影
- 2015-2016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