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刑法学 >> 查看资料

解读犯罪情节中的前科

发布日期:2020-01-09    作者:张学增律师

前科是酌定从重情节,很多辩护意见中只是泛泛的提一下,并没有说明前科在量刑中的从重幅度大小,辩护律师应很好理解前科的含义,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委托人。
一、前科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前科是否从重处罚及处罚的幅度,应根据前科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决定。前科与本罪的性质越近、时间间隔越短、次数越多处罚越重说明其人身危险性越大,越难以改造,从重幅度就大。量刑时前科与累犯的区别的是,前科明确规定要考虑次数,而累犯没有次数的规定。
二、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实务中会出现前科与累犯并存的情形,前罪中不管是一罪还是数罪,在适用累犯从重加大处罚幅度时,此时前科已包含在累犯中,不再单独适用前科情节。对累犯以外的前科的情节,从以利于被告人的角度考虑,除非必须考虑的以外,不再作为从重情节。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