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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期限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0-01-04    作者:常相坤律师
    下面我将针对刑事立案期限,做如下简单分析。
    法律对刑事立案期限没有具体规定,但对于不立案的,法律规定了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的期限。另外,对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法律规定了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审查的期限。具体内容是: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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