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问题的解决
发布日期:2019-09-27 作者:刘琬琳律师
秩序,以保护自由为己任,如果我们以基本自由为界限的话,我们可以将法律秩序分为基本性生活秩序与派生性生活秩序[7]。对于任何法律而言,正义与功利都是很重要的,但是,就具体情况的不同而言,总有一个谁优先谁受到限制的问题,因为正义与功利毕竟是有冲突的。在基本性生活秩序中,正义无可厚非地应该要优先于功利,不因为别的,就因为法律是为人设计的,是为了每个人的美好未来而设计的,所以它应该是充满人性的,所以它必须满足每一个公民成为一个受尊重的个人的先决条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种蔑视任何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是为世人所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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