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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国家的烈士遭到键盘侠侮辱?法律不能不管!

发布日期:2019-04-16    作者:周明律师
四川凉山发生一起大火灾,酿成了30名烈士牺牲的悲剧。这本该是令人哀痛的一件事情,未成想,网络上竟有人公开侮辱这30名烈士。

虽说我们提倡言论自由,但是任何一个民主的国家,其言论自由都是相对的。言论的自由不代表可以肆无忌惮的用语言侮辱、伤害他人。这件事情也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的愤怒。经过调查,这位名为“龙卷风等你”的网友日前已被刑拘。

其实每次出现有公职人员牺牲时,网络上总有几个不和谐的声音,他们会趁机侮辱牺牲的人员。不管他们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才做出此等言行,但是他们的行为不仅仅是没了道德的底线,情节恶劣的也会受到我国刑法的处罚!

就上述事件,网友“龙卷风等你”就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而对于犯有前款罪名的,根据情节轻重有不同的刑罚,一是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是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寻衅滋事罪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其中规定:“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辱骂他人的;

3、辱骂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上述法律规定告诉我们,网络不再是一个遮羞网,切不要以为只要躲在网络后面,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乱说话”!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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